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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我被閃的歷史可以從大二那年的辛酸開始說起~~
想當年大二的時候某吳姓同學交了個在金門的閃光
想當然爾遠距離戀愛一定是三不五時通個甜蜜的電話傳情的..
然後還很囂張的硬是要在我們一起走路的時候通熱線也就算了
更惡劣的是還要抓住我的衣服強迫我跟在身邊聽人家甜蜜!!
這位同學如果你自己知道愧疚的話..記得去面壁思過!!
或是有啥實質補償給我以慰我的幼小心靈我也是不反對的~~

再接著畢業了,因為跟某潘姓國中同學在台北住得頗近..
三不五時就會往他家跑一下消磨時間~~加上偶而會跟他們家出去吃好料..
這樣下來的結果就是不定時被兩個幼稚情侶鬥嘴+耍甜蜜的閃光閃到不知壞掉幾副墨鏡!!
另一個放我閃光彈的兇手就是我那以前臉還是一樣圓可是已經不好捏的學弟..
出去逛街照樣放電話的甜蜜閃光,不過這人是可以體諒的~~
畢竟相隔真的很遠~~又很久才見到一次的說~~

最不合理的就是!!
那天跟豪哥還有潘聊完有關某陳姓國中同學可怕的拉保險方式之後~~
竟然隔天早上~~就在我做夢的時候~~
那位某陳姓同學竟然膽敢與他的駱性閃光在我夢裡穿著『情侶裝』!!!
這是有沒有天理了啊!!
被自己很熟的人閃到就算了~~也就認了~~
可是陳姓和駱姓同學是畢業後都沒連絡也沒啥交情~~
充其量只會在我國中的畢業紀念冊出現的人物而已耶~~
這樣都還可以被閃到~~這是逃不掉的被閃命嗎??(泣~~)

給我記住~~等到我有閃光的時候~~
我再來考慮是要以德報怨還是要以直報怨~~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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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bran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